帮朋友转一笔账,被判洗钱罪?!当心这个操作
2022-4-4 08:12 北青网核心提示:
从今年3月开始,央行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行动计划要求,各部门联合加大力度惩治犯罪,同时强调全社会要提高民众的反洗钱意识。
那么
反洗钱跟我们的日常生活
有什么关系呢?
山东淄博市民王某叙
经营着一个小的日用品商贸公司
因为帮朋友转了一笔账
他却被判了洗钱罪
……
这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当时找王某叙转账的
是他的朋友韩某军
这位韩某军是当地
妇幼保健院的一名干部
王某叙表示
有一天
韩某军找到自己
称要用自己的银行卡
尽管当时心里犹豫了一下
但是关系都挺好
也没多想
就把银行卡给了韩某军
当天下午
王某叙的银行账户上
转来了50万元人民币
随后
王某叙按照韩某军要求
把这50万元又转给了
韩某军指定的另一个账户
之后他很快就忘掉了这件事
2021年
韩某军贪污受贿事发
办案组追踪的资金流向显示
韩某军为掩人耳目
让行贿人把50万元行贿款
打到了朋友王某叙账户上
随后让王某叙再转到
他妻子汪某的账户上
在韩某军被留置之后的第二天
他的妻子就将这50万元资金
换作美元汇往了境外
确认这笔贿款后
检方对韩某军妻子及王某叙
一并提起洗钱罪起诉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
临淄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三中队的路远腾警官说:
“当对方提出,
要用他的账户接收资金的时候,
他对这笔资金的认识,
应该有一个主观判断,
但还是帮他实施,
来规避相关部门的调查,
所以这个行为就已涉嫌洗钱。”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某叙明知是他人受贿犯罪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协助转移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因其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条链接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
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广州普法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