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是很多人对爱情和婚姻的向往。
只是,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和家属来说,爱情和婚姻之间阻碍重重。如实告知病史,还是悄悄隐瞒?这考量人性,也考量爱情。
为“冲喜”,瞒下女儿5年精神病史
女婿知道实情后愤而起诉离婚
23岁的小云(化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而她丈夫正起诉离婚。小云的丈夫长年在外工作,两人聚少离多,距离产生美。可是,一个月前,丈夫请年休假回家探亲,却迎来了一盆兜头冷水——小云非但没有热情迎接他的回来,眼神里还满是质疑和别扭。
“你是不是和我的朋友搞暧昧?”“你们为什么要害我?”……过了一阵子,丈夫发现越来越不对劲,妻子不是普通的闹情绪,而是似乎精神有问题。小芸甚至悄悄在家安装了监视器,专门用来监控丈夫在家的一举一动。动辄发怒,歇斯底里地吵闹,摔东西。丈夫发现和妻子实在没法沟通,就找到了老丈人,反复追问。最后,老丈人不得不坦白:小云曾患有精神分裂症。丈夫于是愤而提出离婚。
小云住院后,医生从家属处了解到,小云有5年的精神分裂症病史。21岁时,她病情稳定。家人想着,小云到了适婚年龄,结婚是很好的“冲喜”方法,可能利于康复。于是,就四处托人为小云安排相亲,自然隐瞒了小云的病史。最后挑中小云丈夫的一个原因是,他长期在外地工作,聚少离多,不容易在共同生活中发现小云病情的蛛丝马迹。两人如家人所愿陷入热恋,很快登记结婚。
可是,“冲喜”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小云的病复发了。一方面,聚少离多的夫妻生活让小云闷闷不乐;另一方面,由于怕丈夫发现自己在服用精神疾病类药物,小云逐渐自行停药了。两种因素叠加之下,旧疾复发。
小云的父亲很懊悔。一方面,女儿的病情加重;另一方面,当时千挑万选的女婿以小云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为由,申请法院“撤销”婚姻。
他经常想,如果当初没有隐瞒小云的病情,如果不着急让女儿结婚,情况会不会比现在好。
“他见过我最恐怖的样子”
两人决定一起渡过难关
“医生,你千万不要告诉我女儿男朋友,我女儿患的是精神分裂症,就说情绪不太好。”小倩(化名)的母亲再三叮嘱医生要对小倩的病情守口如瓶。
小倩有过几段恋爱,曾经很甜。在几次恋爱中,她都苦苦隐瞒自己的病史,生怕男友知道后会看不起自己。结果,却逃不开分手的宿命。
小倩的母亲知道,这个男友,对女儿有多重要,她最怕,对方一旦知情,会果断分手。
但让解魏卫意外的是,小倩病情缓解后,大大方方地告诉了她一个喜讯:“解医生,我们已经领证结婚了。他知道我的病情,我都坦白了。”
“瞒着很累,也不对。我想,爱一个人,就不应该欺骗,就干脆告诉他了。他也见过我发病的时候最恐怖的样子。”令小倩意外的是,对方在冷静思考后,决定和小倩共渡难关。
“为了他,我也要更加坚强,更配合治疗。医生,我会按照你说的按时吃药,一定会好起来的。我希望这次是我最后一次住院了。”讲这些的时候,小倩的眼里闪着坚定的光芒。恋人给予的力量和支持,是旁人很难替代的。
最好在婚前坦白病史
病情缓解并稳定至少两年再结婚
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故事,让人唏嘘。从业多年,类似的故事,专科医生解魏卫看到也听到了很多。
解魏卫说,婚姻法只规定了精神病人在发病期内不能婚、育,精神分裂症患者同样享受婚姻生活的权利。只是享受权利的同时,更需要考虑能否行使权利的问题。
婚姻不单单是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还需要经营,需要双方的包容、承担和付出。良好的婚姻能使患者享受到规律的家庭生活,得到更多的支持与照顾,减少自卑心理,有利于康复。反之,如果婚后矛盾不断,不仅不利于病情的康复,还会引发更为严重的问题。
她建议,考虑到重性精神疾病发病时,患者丧失疾病自知力及行为控制力,甚至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加之结婚时心理生理双重负担,有可能会加重病情,因此,处于发病期的精神病患者应暂缓结婚。原则上应待病情缓解,建议至少稳定2年以上再结婚。对频繁发作,功能明显衰退的患者应劝阻结婚。如果双方均为精神病患者,应劝阻婚配,因为其子女患精神病的概率极高。如坚持结婚,则应建议不要生育。
坦白,还是隐瞒?
解魏卫建议:作为家属,需要随时指导患者正确地对待婚姻生活,提高患者分析解决矛盾的能力,而不是想办法欺瞒。最好在婚前告知对方相关疾病,征得对方的理解和同意。
“幸福婚姻的关键不是要找一个‘正常人’,而是要找一个合得来、愿意携手共进的人。”她说,不违背法律准则和社会道德,任何患者都有保守自己病史的权利和自由。决定权在自己手中,但是个人和家庭必须承担这种选择带来的后果。
隐瞒病情,婚姻旅程中往往要承担更多,要承受隐瞒带来的不安全感、自卑、自责,长期的压力会增加复发的风险。反而是那些婚前就向对方坦诚,并得到对方理解的患者,婚姻关系往往更稳定,伴侣也会在康复过程中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