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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家庭周报》7月7日百花园 推荐作品

    2023-7-7 04:33 家庭周报

    核心提示:

    迟子建笔下的爱情

    作者:杨初嫄

    迟子建的长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写于作者经历了阴阳相隔的至暗之后。迟子建在书中重归了人类两性原始层面的生命观。而这一层面,看起来充满了“戏剧的不实”。
    在中俄边界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我”的族人——鄂温克人居住在幽深茂密的大兴安岭,靠游猎为生,与驯鹿相依为命。书中以一位年届九旬的鄂温克族最后一位酋长女人的自述,以“我”的口吻,凝视了部落的百年沧桑。而在这样的宏大自然的讲述里,几乎没有一个人物能够脱离出两性之爱。迟子建用大量的笔墨,将纯真的爱情贯穿到底,甚至通过两性的结合来作为书中人物命运的推手。
    “我”的母亲达玛拉一生周旋于两个男人的爱情里。达玛拉年轻时,被林克和尼都萨满同时爱慕,最终嫁给了林克。后来丈夫去世,达玛拉受到巨大打击,整个人都没了生气,直到有一天,尼都萨满开始重新追求她。达玛拉收到了一条华美的手工羽毛裙,她接受了这爱意,很快从悲痛中舒缓过来,重返了青春的朝气。她爱上了尼都萨满。于达玛拉而言,男性的爱是她生存的维系。作者没有给达玛拉独自强大下去的机会,而是让男性的求爱来拯救她几近湮灭的生命。活下去的意义,因男性的爱慕而存在;达玛拉的幸福,亦因被爱而存在。女性在这里是无力的,是被动的,唯有爱情,才给了女性以生机。而自述者“我”也认为,这样的母亲是令人羡慕的。
    除了达玛拉,书中的男性和女性大都全心全意爱着对方。妮浩与鲁尼一见钟情,即便他们的孩子接连夭折,也阻挡不了妮浩对爱的信仰。她一边失去自己的孩子,一边心甘情愿地继续为丈夫生育。虽有接二连三的丧子之悲,然而妮浩和鲁尼仍然无比幸福地爱着。
    而“我”的一生也遇到了真爱。第一任丈夫拉吉达和“我”彼此相爱,然而拉吉达去世,“我”心如死灰,直到遇见瓦罗加。他对“我”一见钟情,我们在大兴安岭的茂盛林中相拥,感受微风的吹拂,迅速坠入了爱河,“我”也再次找到了幸福。鄂温克族的男男女女,都成双成对地遇见了真心,他们没有内部的对抗,没有两性的争夺,只有长久的和平相处,将那份爱绵延久长。在作者笔下,仿佛得到爱情的人,才是部落的“主流”,字里行间,我都可见迟子建对于爱情的推崇。
    全书中,男女的爱情占了很大部分,对友情和亲情的描写少之又少。而大篇幅的爱情故事也未究其原因,我不知这些人为何爱得如此之深,因何而爱,也不知其爱的是什么。
    书中唯一一个没得到爱的人物是“我”的姑姑伊芙琳。她的丈夫坤得爱慕一位蒙古姑娘,却因父母安排而娶了伊芙琳。伊芙琳得知后,再也不肯与坤得发生关系。然而,儿子的意外死亡激怒了丈夫。坤得为使她再次怀孕,每日以暴力“鞭挞”伊芙琳,伊芙琳的抗拒和叫痛徘徊在密林的风声中……这便是作者笔下唯一一个未获过爱情的女人,她的命运是如此的悲惨。迟子建对伊芙琳做的外貌描写也值得品味,“她长得并不标致,样貌身材均不出挑,还有一个歪鼻子。乌力楞中的其他成员也总拿她的歪鼻子开玩笑。”迟子建把伊芙琳的外形写成一种畸形的缺陷,这缺陷到底是她的鼻子,还是指她未获得男性的爱?其中不免露出一种带有优越感的审视。而这种审视在当下女性的语境中,让我颇为不适。
    《额尔古纳河右岸》成书前两年有余,迟子建的丈夫因车祸不幸离世,之后,她创作了《世界上所有的夜晚》作为纪念,在创作《夜晚》的同时,迟子建开始为《额尔古纳河右岸》搜集素材,随后写下了这部长篇巨作。或许是因为丈夫的突然离去,才让迟子建于纸笔中淋漓地寻找爱,挖掘爱,成全两性的完整。只是她想表达的情感太过极致,以至于小说中的人物都像披着一层面具,跳着佯装似的舞蹈。以两性之爱为主的生命观,总少了点“真实”的味道。

    打野猪

    汪兆兵

    过去,我们淳安山区缺田少地,山民们只得根椐山多这一特点作山种山苞芦。那时,山区田少且种子品种又不好,稻谷收成不好,因此,人们不能餐餐吃到白米饭。如此,山苞芦(玉米)倒成了主粮。

    春天,山民们在山上烧火地种上山苞芦。秋天到了,那满山满垅的山苞芦,棵棵结出又粗又长的玉米棒子,真正惹人喜爱。

    但是,就在玉米颗粒灌浆成熟的时候,那一群群的野猪出动了。

    它们每晚窜进玉米地里去啃吃,糟蹋,往往一个晚上祸害的就是一大片。无独有偶,那些坡地里的蕃薯也正在长个生淀粉的时候,也受到野猪的侵害。它们窜进地里,用长长的猪嘴三下两下一拱,这块地的番薯就没得收了。山民们对这些糟踏即将到手的粮食的野兽恨之入骨。为了除掉这些祸害,确保粮食丰收,他们便自发组织打猎队。

    打猎队成员大都是些会打铳的猎手,而且家中都有铳。打猎队不光要有枪法准的好铳手,还得有一名好跟手。他的本领就是能根据野猪的脚印,判断出野猪是躲藏在附近还是远处,是正在走还是停留,是旧脚印还是新脚印,而且这头猪大概有多少毛重,是大是小。

    打猎队到达目的地后,队长开始分工,命枪法好的铳手坐头耙,次等的坐第二耙......

    跟手一声口哨,大家各就各位,严阵以待。

    跟手沿着野猪留下的脚印找去,找到野猪躲藏的地方,马上发出第二声口哨,将野猪从窝里赶了出来。

    这时,坐耙人聚精会神地竖起耳朵听何处有柴草发出响动,并随时选好角度,作好发铳准备。

    跟手第三声口哨,说明野猪已经窜出草丛,请大家做好打猪准备。这时,头耙马上瞄准开铳,然而遗憾的是并没有击中野猪要害,这并不是他的铳法不好,而是野猪是在窜逃中,他没有把握好。大凡好铳手都知道,迎面而来的对头猪千万不能打,万一没击中要害受了伤,那受伤的野猪可了不得,它攻击人的本领胜过老虎,会致人于死地。二是假如是朝山上逃走的上山野猪,要瞄准它的前半只打,而往山下逃的下山野猪要打它背上的脊毛。还有一个决窍就是枪口见毛发铳。说时迟,那时快,二耙上的铳手见头耙失手,受惊的野猪已逃到他的地盘上来了,便马上发铳,这样紧密配合,把野猪打倒。

    打倒野猪后,在还未捆缚好抬上肩膀之前,附近干活的人赶来现场帮忙。按照民间约定俗成的规定,凡是在场的人,都有一份子肉可分,这就是所谓的见者有份。

    大家将野猪抬到打中野猪的铳手家去宰杀。

    野猪头,内脏这些统统切好煮炒一锅,大家一块打朋伙吃。一起庆祝打倒野猪的胜利。

    每次分野猪肉时,也没有那个会争吵,都按照前人留下来的的老规矩办。

    头铳三只腿,跟手一只前腿。另外头铳还有总肉重的百分之二十奖励。跟手分双份肉。其余参与人每人一份。这些打野猪习俗一直流行。只不过现在,农村里没有了这种自发的打猎队了,铁铳都上交公安局集中保管。那些爱好打野猪的人,要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才能领到猎枪按照相关规定打猎。

    不过,有些野猪很狡猾,极难打倒,得让打猎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打倒。你追它逃,你歇它停,就这么跟你相持着。记得我年轻的时候,我们村里的打猪队,为了消灭村头源里十几里处的一头大野猪,硬是追过几十座山头,追到离家三、四十里的佛岭后村村后的山上,将它打倒抬回村来。他们为了这头野猪,足足花了三、四天时间,这股劲儿真是无法形容。

    打野猪虽说是为民除害的好事,虽然很刺激,但却是很危险的事。除了没击中要害受伤的野猪要伤人外,失误将同伙打死或伤的事也有发生,这不是说猎人没长眼睛,而是他们判断错误造成的。那些等候在空旷地里或路口的持铳猎手倒也比较安全,最易受到伤害的莫过于那些跟手。因为他们要经常钻进柴草丛中,将躲在窝内的野猪赶出草丛放出来让猎手们打。偏偏打野猪那时候大都是阴雨绵绵的秋天,猎手们为了不使自己淋湿,都戴着小斗笠,披着棕丝编成的 黑蓑衣上山去,这无疑增加了危险度。我村就发生过两起打野猪时误打死人的悲惨事例。一次是很早的民国时期,村里的一个持铳的枪手外甥将做跟手的娘舅打死。那天,天空下着毛毛雨,娘舅披着蓑衣戴着斗笠钻进草丛放出野猪,之后,他也钻出草丛到空旷地里来。谁料他刚一露头。就被早已等候在耙上(射击点)的外甥一铳致命。还有一次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也是一个阴雨天,也发生了持铳的猎手将跟手打死的事。那猎手听见草丛中发出“唏哩哗啦”的声音,他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钻出来,误以为就是他等候多时的是野猪,也来不及仔细看,便打了一铳......事发后,上面来处理事情的人知道这是误伤不是故意,便本着农村实际情况,征求死者家属意愿,命误打人者对被伤者家属进行赔偿,从宽处理,并未对误打人者进行判刑,叫他坐监牢,这法外开恩实在是无可奈何之事。

    哦!打野猪是那时候山村里的一种经常性的且有多人参与的一种捕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