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 北京法院对137名家长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2-5-12 20:46 人民网核心提示: 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其中民事案件49件,主要涉及抚养、探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由;刑事案件22件,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案由。
5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法院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
据介绍,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其中民事案件49件,主要涉及抚养、探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由;刑事案件22件,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案由。
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红表示,这些案件背后,隐藏着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等家庭教育问题。对此,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指导令116份。
“从回访效果看,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家庭教育理念、责任意识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家庭监护、亲子关系等普遍有所改善。”陈伟红介绍。
家庭教育指导是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深化该项工作,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北京高院建议,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改善成果评估标准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规范性意见,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保护措施等予以明确规定。进一步关注留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等特殊家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创造家庭教育条件,提供更为精准的保护。
此外,进一步加强与网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有效监管和防控措施,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围绕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和社会治理难点,有针对性地加强调查研究,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为完善家庭教育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措施提供实践支撑。
今天,北京高院还发布了6起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其中,张某某盗窃案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之后,北京法院适用该法发出家庭教育令的第一案。
该案中,未成年人张某某因多次盗窃被判处刑罚。法院审理发现,此前,张某某已经多次出现夜不归宿、出入网吧等行为。张某某的父母对张某某的不良行为放任不管,家庭教育严重缺位。法官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张某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状况。法院持续关注家庭教育令的执行情况,定期回访,根据监护人的需求,联合社会力量为家庭教育提供相应指导、服务。